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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对象

发布时间:2014-07-24 15:57 点击次数:112

招生对象,要求,待遇:
1.专升本:招收已拥有或即将获得大专文凭的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。(没有大专文凭的学生,大专报成教等形式,本科报自考
2. 要求:思想品德端正、遵纪守法、学习认真、身体健康,不能服从学校管理和不认真学习者,在学习期间实行淘汰制。
3. 待遇:学生学完相应专业规定课程,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,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、国家承认学历的电子注册毕业证书。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,可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授予学士学位,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,并可参加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及研究生招生考试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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